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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世纪以来,英法等国流行着“自然神论”,这跟朱熹哲学的传入密不可分。在朱熹那里,“理”具有先验性、超时空性、生物性和主宰性,它为自然和社会立法,但却不是人格化的上帝。“未有天地之先,毕竟只有理在那里”① “形而上者,无形无影是此理;形而下者,有情有状是此器。”②“所谓浑然全体,无声臭之可言,无形象之可见,何以知其粲然有条如此?盖是理之可验,乃依然就他发处验得。”③ “理”的这种特性,在斯宾诺莎那里就是“实体”,也就是“自然神”。“自然神”是当时欧洲进步哲学家对上帝(神)不敢否认的一种否认,不敢反抗的一种反抗,是隐蔽的无神论,所以又称为“理神论”。莱布尼茨在其《论中国哲学》一文中,就明确提到《朱子》这本书表明了“中国人的理就是我们在上帝的名称之下所崇拜的至上实体”,“书名为《朱子》的第28卷关于哲学第13页的一段。著者说得非常好:心非气,而气之力。……我想象他的意思是要说:理(姑且这样说)是万物的精华、精力、力量和主要的体,因为他特意把理同气的物质区别开了,在这里好象不意味着原始的精神实体,而是一般地意味着精神实体或隐得来希,即象灵魂那样具有始动性和知觉或行动的规范的能力。”④应该说,莱布尼茨对朱熹“理”的理解不脱欧洲文化的背景和欧洲哲学的话语传统,“‘理’是一般的精神实体或“隐得来希”即灵魂”??如果抛开朱子影响的背景,把这句话再翻回汉语,那就是标准的欧式的莱布尼茨的“单子”论了??不了解其背景的人,肯定不会想到其中有朱熹哲学的影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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